本招标项目西安高新区红庙村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建安工程监理已由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103-610161-04-01-901829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西安高新区红庙村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位于高新区内,综合用地约597.5亩,位于科技六路以南、科技八路以北。安置用地约44.9亩,位于科技七路以南,包括住宅、商业、共建配套等,共建配套包括社区、配套用房等;
2.2 项目 ;
2.3 项目投资总额:2619000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
2.5 招标范围:标段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
3.2 标段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可查询,投标资格有效且无不良记录,以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信息为准。
4.1 请申请人于 2021年11月12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1年11月17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
6.3 标段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 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 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申请人对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存在技术问题或者其他关于新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9.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