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供应中心9月份集中物资供应--华能汕头电厂蓄电池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NJ2021-11-4-020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物资供应中心9月份集中物资供应--华能汕头电厂蓄电池采购采购人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物资供应中心9月份集中物资供应--华能汕头电厂蓄电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 华能能源开发 汕头电厂厂址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汕头港南岸的澳头村,厂区东邻海湾大桥,南靠深汕高速公路。从厂区到市区内电厂生活区约5km距离。华能汕头电厂规划容量为1200MW,一期工程建设2×300MW亚临界燃煤机组,两台机组已于1996年投入商业运行。二期工程安装1台600MW超临界汽轮发电机组,于2005年投入商业运行。
2.2采购范围: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100995279 | 蓄电池 | \GFM-1800\2V\1800AH | 件 | 104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 | 100995280 | 蓄电池 | \GFM-1500\2V\1500AH | 件 | 312 |
2.3交货时间:详见技术规范书。
2.4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
投标产品系列需通过UL或CE认证,提供相关证书。
投标的产品系列应具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方需提供投标产品同类设备的型式和例行试验报告或权威机构出具的测量检测报告。
3.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项国内300MW及以上投标产品系列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蓄电池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此项目的不低于3-5年的免费质保承诺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方式: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19日09:00起至2021年11月25日17:00止。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中国投标管家报名。报名通过后,待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潜在投标人在采购文件发售期间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每标段800元/标包。除采购人或采购机构的原因外,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开户 开 户 行:江苏银行股份 北京东三环支行 账 号:32340188000045033-0000610 注:采购文件费务必由投标人账户将一次汇入采购机构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汇款时请注明:标段号+单位简称,以便查对核实。 联系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