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2023年河南黄金叶投资管理 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南黄金叶投资管理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 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编号:TZGS-ZHB-2021002F
2.3 招标范围:完成公司业务专业法律服务、商事争议解决、各类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和诉讼代理事项,包括合同审核、法律培训、新法规新政策的宣贯、企业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与法律法规有关的咨询服务事项;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9和2020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
3.1.3投标人需为设置有专门的公司业务部的律师事务所,能够提供专业高效的公司业务服务;(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3.1.4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且执业年限均不得少于3年),须至少配备1名执业资格5年以上的律师到招标人处驻点办公(每月不少于2个工作日);
3.1.5 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6 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税务证明或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2 信誉要求:
3.2.1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烟草行业相关文件要求,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没有违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文件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的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或者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后附);
3.2.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有行贿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全文检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 分别查询单位和个人是否有行贿记录。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请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将查询截图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2.3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 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 2021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领取
4.3 文件费用: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领取时须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提供2019和2020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
(3)投标人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见承诺书格式一);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见承诺书格式二);业务部承诺函;
(4)“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
(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
注:1、以上资料要求
2、招标人对资料保留复核的权利。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
3、投标人必须对出具的资质资格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造假情况,除取消中标资格、向政府监督部门举报外,投标人三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采购项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2月15日10时00分。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18701298819, ;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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