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 台州市 (以下简称“招标人”)就中国邮政集团 浙江省天台县 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入围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NO.TZPOST-FW-21055;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为满足天台县 对车辆维修服务的需求,进一步保障企业车辆安全有效运行。资金为企业自筹。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合同包。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共计1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金额33万元。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报价要求(元)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 |
拟入围家数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
合同包4 |
天台县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
服务内容及要求 1、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为天台县 经营区域内各部门生产、公务及其他机动车提供维修保养服务;2、车辆详情:①邮政所属车辆共计23辆,其中汽油类车14辆、柴油类车9辆;②原速递所属车辆共计17辆,其中汽油类车11辆、柴油类车6辆;③租赁电动汽车7辆(人为造成车辆部件损坏的修理费及材料费由采购方承担);3、详见附件1,车辆清单仅供参考,具体根据采购人内部调整及车辆实际调动情况而定; |
详见附件2、附件3 |
项 |
1年 |
≥2 |
33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内容及要求)。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合同包涉及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等一切费用(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若供应商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4)服务范围:维修内容包括一级、二级车辆维护,大、中、小修理,以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第7号令)和《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交通运输部【2019】第20号令)规定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不含保险维修和新购车辆的免费保修项目);
(5)服务期限:1年。首年服务期限到期后实际执行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的,首年采购合同
终止;在首年服务期限内,实际执行金额已达到预算金额的,首年采购合同终止;首年采购合
同终止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1+1模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 ;
2、合同包要求供应商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当地道路运输部门或行政审批盖章认可的备案证明);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4、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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