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河新城崇文佳苑棚户区改造五期电梯设备工程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委会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以陕泾河审服发【2018】102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工程规模: 本项目为崇文佳苑五期1#~8#楼,共计8个单位工程,本次采购共计30部电梯。
2.3 项目总投资总额:约110000万元,(其中本次采购金额约979.092674万元);
2.4 供货及安装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崇文佳苑五期1#~8#楼共计30部电梯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相关工作内容;电梯最大设计载重为1000kg,最大设计梯速为 2.0m/s。
2.6项目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3.2申请人资质要求: (1)申请人为制造商,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旧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新证); (2)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旧证)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新证),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新证)。 3.3拟派
3.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四.申请人信用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资格审查形式 5.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六.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须在《全国 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七.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 2021 年12月11日00时00分开始在全国 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xxxq.sxggzyjy.cn)、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公开发布。 八.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和购买 8.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 年12月11日00时00分起至 2021 年12月16日00时00分在全国 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xxxq.sxggzyjy.cn)投标确认,并于 2021 年12月22日 09时 30分前在全国 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xxxq.sxggzyjy.cn)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SXY 格式)。 8.2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在全国 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xxxq.sxggzyjy.cn)免费下载。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12月22日09 时30分,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 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9.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9.4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sxys格式)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十. 其他 10.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全国 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变更网上拟派的
10.2申请人网上报名信息(单位名称、
10.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4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 格式),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SXYS 格式)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 10.5资格审查会议形式:采用不见面资格审查模式。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 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因申请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