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会泽矿业分公司选矿厂铅硫混合及铅硫精选20台浮选机及配套设施更换项目设备设施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采购 20 台 XCF/XYF-16 型充气式浮选机及附属设备设施。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会泽矿业分公司选矿厂铅硫混合及铅硫精选20台浮选机及配套设施更换项目设备设施采购
2.1项目名称:会泽矿业分公司选矿厂铅硫混合及铅硫精选20台浮选机及配套设施更换设备设施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将现有铅硫混合及铅硫精选20台浮选机,铅硫粗选、扫选、分选区域16台套浮选机,铅扫选区域4台套浮选机拆除,主体更换为XCFⅡ、XYFⅡ-16型充气式浮选机,包含BCF-φ3150×3150型1、3#搅拌桶、中间箱、刮板机、液位控制装置,需接入的风、水、电、管路、桥架,需配置的泡沫槽、安全防护等,以及周边需恢复事宜。
图1 XCF/KYF型充气浮选机更换区域示意图(见公告附件)
2.4项目地点:项目位于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矿山镇会泽矿业分公司选矿厂,厂址距昆明市或曲靖市约300km。
2.5招标范围:选矿厂铅硫混合及铅硫精选20台浮选机及配套设施采购,完成指导拆装、更换、调试,直至生产正常。采购清单如下:(详见公告附件)
2.6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具备投产条件,并且供货不得超过2022年3月31日。
2.7交货地点: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矿山镇会泽矿业分公司选矿厂(落地交货)
2.8质量保证期:投运之日起12个月或到货验收起18个月,以先到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会泽矿业分公司选矿厂铅硫混合及铅硫精选20台浮选机及配套设施更换项目设备设施采购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设备的合格制造商、供货商。(提供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必须具备不少于3个与本项目类似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须至少包含关键内容页和盖章页)。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受贿、造假等不良行为记录,同时遵守国家环保要求,且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且连续12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质量事件。提供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上的“营业执照信息及股东出资信息”截图)。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12-14 09:00——2021-12-22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