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示范区数字案件处置及日常道路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开封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2年示范区数字案件处置及日常道路维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5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004 第4包;005 第5包;006 第6包;007 第7包;008 第8包;009 第9包;010 第10包;011 第11包;012 第12包;013 第13包;014 第14包;015 第15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004 第4包;005 第5包;006 第6包;007 第7包;008 第8包;009 第9包;010 第10包;011 第11包;012 第12包;013 第13包;014 第14包;015 第15包: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2月21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2月27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www.dlztb.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1日09时2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1日09时2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2022年示范区数字案件处置及日常道路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示范区数字案件处置及日常道路维护工程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68
2.2项目名称:2022年示范区数字案件处置及日常道路维护工程。
2.3投资额:总投资额约5582.5万元。其中:第一标段约550万元,第二标段约550万元,第三标段约550万元,第四标段约550万元,第五标段约550万元,第六标段约550万元,第七标段约550万元,第八标段约550万元,第九标段约550万元,第十标段约550万元,第十一标段约17.5万元,第十二标段约17.5万元,第十三标段约17.5万元,第十四标段约17.5万元,第十五标段约12.5万元.
2.4建设地点:开封市示范区境内。
2.5招标内容:处置辖区内的市政类数字案件及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市长热线、媒体督办案件中关于市政维修的任务;创建任务中市政设施的维修及抢修;商砼路面、沥青路面的维修、保养、灌缝养护等任务。
2.6养护期:2022年度。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十五个标段,其中,施工标段十个,监理标段五个。(潜在投标人只可对以上多个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投多个标段)
施工标段:第一标段:集英街以东(含集英街)、晋安路以南(含晋安路);第二标段:集英街以东(含集英街)、晋安路以北(含晋安路);第三标段:集英街以西(不含集英街)、郑开大道中线以南、四大街以东(含四大街);第四标段:集英街以西(不含集英街)、郑开大道中线以北、四大街以东(含四大街);第五标段:四大街以西(不含四大街)、郑开大道中线以南、九大街以东(含九大街);第六标段:四大街以西(不含四大街)、郑开大道中线以北、九大街以东(含九大街);第七标段:九大街以西(不含九大街)郑开大道中线以南、中牟交界以东;第八标段:九大街以西(不含九大街)郑开大道中线以北、中牟交界以东;第九标段:示范区区域内根据道路破损的实际情况对道路进行铣刨摊铺作业;第十标段:示范区区域内根据道路破损的实际情况对道路进行铣刨摊铺作业。
监理标段:第十一标段:本项目第一和第七标段施工的监理;第十二标段:本项目第二和第八标段施工的监理;第十三标段:本项目第三和第五标段施工的监理;第十四标段:本项目第四和第六标段施工的监理;第十五标段:本项目第九和第十标段施工的监理;
2.8招标范围:
第一至第八标段;本标段范围内的商砼、沥青道路、人行道、树穴石、路侧石、窨井、井篦、外立面等市政设施的维修和养护、破损道路的铣刨摊铺,并承接日常,及处理下达安排的其他应急任务。
第九至第十标段:本标段范围内的沥青道路的集中铣刨、灌封、并承接日常,及处理下达安排的其他应急任务。
第十一至十五标段:监理各施工标段的施工质量与施工进度,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日常监督。
2.9质量要求:
第一至第十标段: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第十一至第十五标段: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第一标段至第十标段):
3.1、施工标段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2018、2019、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够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
3.1.4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已完成1项类似市政工程业绩,业绩须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5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监理标段(第十一至第十五标段)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投标人2018、2019、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够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
3.2.4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总监同期在其它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总监最多不得超过3项(含本次),提供承诺书。若查询拟派项目总监同期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超过3项(且投标人未同时提供建设单位和行政监督部门有效的变更备案证明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一经核实,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并处罚。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出具承诺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对象:企业)”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企业)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需出具承诺书)
(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4、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以来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在本单位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社保证明,(新聘人员按照新聘之月起,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清单为准,需社保部门加盖红章(或网上查询网页截图))并提供可供查询方式,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5、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各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4、招标文件获取
4.1请于2021年12月21日9时00分至2021年12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www.dlztb.com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件。供应商未按规定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件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2年 1月11日9时20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