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T10A BOP厂房双梁起重机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LF项目LOT10A BOP厂房双梁起重机 已通过核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LF项目,厂址位于广东省。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次招标内容为:LF项目BOP区域各子项(含冷机修车间和仓库) 内的双梁起重机, 共计11台, 采购范围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供货, 以及相关的文件、备品备件、消耗品、专用 工具、包装、运输、保险、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和培训等。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2023年7月31日(首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 基本资格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或其他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限期内。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 》, 许可范围涵盖本次招标, 且处于有效期 内; 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许可项目包括起重机械制造, 范围涵盖本次招标, 且处 于有效期内。
3.财务要求
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 4.业绩要求
近5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 ,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与本次招标相同或类似双梁起重机的合
同业绩(包括合同履行期间)。
5.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 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倒算) 无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 串通投标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以地级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2) 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 , 投标人应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划分以国务院令第 493号规定标准为准)记录。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6.人员要求
无。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相互间 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 只能 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 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 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 标。
(4) 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 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 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 间接控股关系, 则只能由不超过两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 招标 人将选择最先报名的两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2年01月19日0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5日17时00分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18701298819, ;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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