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门核电工程混凝土全性能试验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三门核电工程混凝土全性能试验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2HDGC020209
2.2 招标项目名称
浙江三门核电工程混凝土全性能试验
2.3 招标项目概括
根据三门核电三期工程5、6号机组建设框架协议及核电站建设相关规定,为保证核电土建主体工程建设使用的混凝土来源安全、稳定,需要从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碎石、机制砂等原材料的源头进行控制,并根据《混凝土技术规格书A版》1907JT0104要求进行混凝土全性能试验,以保障核电建设的质量安全。混凝土全性能试验所采用的水泥材料按照一用一备考虑,以确保三门核电5、6号机组土建工程有序推进
2.4 招标范围
三门核电5、6号机组混凝土全性能试验自原材料调研、检测开始至全性能试验及其它可行性试验(若有)结束。
2.5项目实施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
2.6服务期限
暂定开始时间为2022年03月31日,结束时间为2023年03月30日,具体开始、结束时间以发包方书面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