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港1、2号泊位引桥及码头面层维修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港1、2号泊位引桥及码头面层维修设计项目(YGZB2022-FW001)已获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 1#泊位码头建成于1994年并投入运营,设计船型为1万吨级杂货船,码头泊位全长170m,宽23.5m,码头面标高7.20m;2#泊位码头建成于1997年并于2012年进行了加固改造,将原1.5万吨级泊位改造为满载靠泊5万吨级散货船泊位(利用 1#泊位部分岸线),码头泊位全长 200m,宽 23.5m,码头面标高 7.20m。经过十多年的运营,1、2号泊位码头砼面层局部存在裂缝、磨损、浅坑槽、破损露筋的现象;3#引桥混凝土面层局部存在裂缝、破损的现象,接岸处由于不均匀沉降产生较大裂缝。
2.3项目投资规模:约150万元人民币。本次设计招标设最高限价:18万元人民币。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合同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码头面层修复、引桥伸缩缝维修、桥头跳车处治、裂缝及砼破损修补以及码头、引桥维修的方案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5后续服务包括:配合施工招标、施工期间24小时响应、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配合专家评审、参与隐蔽工程和交竣工验收服务等。
2.6设计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收到招标人审查意见后,3天内修改完善定稿;
(2)方案设计定稿后1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3天内修改完善;
(3)服务期:中标通知书签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深度要求,达到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内容,并确保通过图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间内)承担过水运工程码头设计的业绩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封面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3.4
3.5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书面承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方法及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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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