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寿光鲁丽一期30MW光伏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章丘发电有限公司山东潍坊寿光鲁丽一期30MW光伏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侯镇 2.2 项目规模:3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光伏电站拟选场址为山东省寿光市侯镇鲁丽木业产业园内。计划2022年4月开工,2022年11月30日全部容量并网发电。并于2023年3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无论实际开工时间如何变化,最终投产时间均不得晚于2022年底)。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范围说明: 除①光伏组件、逆变器、SVG、35kV配电装置、预制舱舱体及其附属设备等甲供设备的采购及运输②项目前期③监理④建设用地的永久征租地⑤生产准备、运维升降机、生产车辆购置、项目建设管理费等由发包人负责的范围外的,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备材料采购(以及华电集团已完成框架招标的电缆等其他项目设备材料按照华电集团框架招标结果设计、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厂区所有预制舱由甲方采购,投标方应做好配合,提前将投标方采购的设备运至预制舱制造单位。承包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费用包含在综合报价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山东潍坊寿光鲁丽30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https://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1项30MW及以上光伏项目主体工程EPC总承包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座机或手机等)。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7.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的缴纳社会保险有效证明),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B证,且具备近五年(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发电 EPC工程项目经理经历。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8.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18年~2020年三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投标人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为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合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3-23 14:50到2022-03-29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