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220151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南方工程公司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霞浦县污水处理厂三期及基础设施项目部所需的透水混凝土,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次设计项目为霞浦县污水处理厂三期及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项目建设地位于宁德市霞浦县境内。本项目由三部分组成:
(1)污水厂三期工程,用地约30亩;
(2)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包含老城区及周边组团36条道路“白改黑”和雨污管网改造,以及2条新建道路,共计38条道路;
(3)三河流域污水提升泵站智能化设计。
我公司主要承建霞浦县污水处理厂三期及基础建设PPP项目“白改黑”部分的24条道路的施工任务,长度总计22.062km,道路宽度为10-55m不等,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城市次干道、城市主干道三种类型。
2、招标范围:工程所需透水混凝土生产及其相关的装、运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货物的名称、规格和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透水) | m³ | 1105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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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m³ | 1105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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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表中招标数量为设计图纸估算数量,仅作为招投标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数量。招标规格数量与实际规格数量有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通知并验收合格的规格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此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2022年4月-预计2023年2月,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
6、质量要求:本项目混凝土强度等级分别采用 C20,透水水泥混凝土耐磨性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机地面材料耐磨性能试验方法》GB/T12988的规定,透水水泥混凝土拌合用水应符合现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163规定。透水混凝土采用的集料。必须使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密室的碎石料,碎石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中的二级要求。并符合“第七章 技术规范”的要求。
7、付款条件:每月供应货物货款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剩余货款按照80%比例支付,结余部分累计至次月,按上述比例支付,以此类推,最后一次供货的次月付质保金以外的货款。质保期为6个月,质保期截止后若无质量问题,质保金将无息累计至当月付款总额中支付。
8、付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或电建融信及中企云链云信、E信通等支付(比例不超过30%,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绿色生产达标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投标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投标人应具有透水混凝土或同类材料供货业绩,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的透水混凝土或同类材料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附中标通知书与合同扫描件,含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应具有透水混凝土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6、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税率为3%,为一票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