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购买第三方中介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31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19日 09点30分 每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参与后续包的评标)。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履行完成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履行完成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或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3.2 “信用中国 ”和“中国 ”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5正在参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管辖的待清算或进行中的土地增值税项目清算鉴证等相关业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3.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30日 至 2022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购买,
六、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