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0803-DTFD-SB/JG-[2022]第12号(总68号) 发 包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国家电投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黄河大通发电 #1、2主机直流系统加装备用充电装置—设备采 购及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方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大通电厂#1、#2机组直流系统为山东鲁能生产的型号为LDS-213A型直流系统,共两段直流母线,配置两台充电柜,两台馈线柜,两台绝缘监测屏,采用一段一充方式运行。根据《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第22.2.3.3条和22.2.3.4条要求,需对#1、#2机组直流系统加装备用充电装置。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黄河大通发电 #1、#2机直流系统加装备用充电装置,包含充电柜2台,联络柜2台,绝缘监察装置4套及附属配线采购、安装、调试。 1.2.2主要工作内容 (1)2台直流充电柜采购、安装、调试。 (2)2台直流充电装置联络柜采购、安装、调试。 (3)4套直流绝缘监察装置采购、安装、调试。 (4)负责所安装机柜的地面开槽,按照机柜尺寸制作槽钢并安装。 (5)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 (6)提供改造后的项目完整的图纸、资料。 1.2.3 项目实施地点、工期及交货方式 (1)项目实施 (2)项目工期:本项目分步实施,其中#1机组相关设备于2022年6月30日前到货,并在10天内完成改造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具备投入运行条件。#2机组计划于2022年9月实施,具体发货及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3)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大通发电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气设备生产制造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其他说明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的直流电源监控器和高频开关整流模块由国家级权威监测机构(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 /国家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出具的检测报告。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向国内企业提供过至少2份直流系统设备的供货合同业绩(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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