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电厂300MW机组锅炉集箱及弯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300MW机组锅炉集箱及弯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1机组、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电厂#5机组等单位共2台机组高过出口集箱短管接头和弯管分别取样进行金相组织检测,检测结果为4.5级-5级的严重球化,且力学性能趋于下限值和低于技术要求,机组在运行随时有可能发生爆管泄漏。为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对高过出口集箱和弯管进行采购更换。
2.2 招标范围:采购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电厂两家单位的高过出口集箱和弯管等。
本项目为统一招标,分别与各项目单位签订合同的方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3 交货地点: 各单位项目实施现场。
2.4 交货期:技术协议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级锅炉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至少2份200MW及以上火电厂锅炉集箱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并提供相应发票或中标结果公示等证明材料。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6日9:00起至2022年5月12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