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自动制样系统改造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自动制样系统改造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达拉特电厂装机容量6×330MW+2×600MW,三套输煤系统,来煤分为汽车运输(70%)和火车运输(30%)两种,厂内现有六台汽车采样机、两台火车采样机,煤种复杂,供应商多。根据 创建燃料标杆电厂要求,需实现数据不落地,实现采制存输化全过程无需人工干预。本次项目改造内容为增设机器人自动制样系统、前级干燥系统、在线全水测试系统、智能存查柜系统、气动传输系统等,实现全自动制样功能。
2.2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2.3 规模:6×330MW+2×600MW
2.4 建设工期:5个月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要求新上一套机器人自动制样系统,一套前级干燥系统,一套在线全水测试系统,一套智能存查柜系统,一套气动传输系统。投标方全面负责系统和设备的选型、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试验、对接招标方提供的所有燃料智能化管控系统设备的所有接口和调试等工作,并提供技术文件和图纸。考虑后续系统扩容问题,投标方需整体规划预留一套机器人制样系统、一套智能存查柜系统、一套无人化验系统的布置空间,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到货,安装、调试工期2个月,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年(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份与本项目相同或相近内容的国内火电企业燃料全自动制样系统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其中至少有1个项目成功投入运行满1年(附用户使用业绩证明)。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9日9:00起至2022年5月1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每标段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