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石化新建航煤罐区项目航煤过滤器+聚结器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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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石化新建航煤罐区项目航煤过滤器+聚结器采购(WZ20220512-2117-5843-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航煤过滤器+聚结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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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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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航煤过滤器\Q=240m3/h 10μm DN800 HMGL-240/1.6 Q245R/复合纤维+304 | 4.00 | 台 | 包1-航煤过滤器聚结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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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航煤过滤分离器\Q=240m3/h DN800 HMJJ-240/1.6 Q245R/复合纤维+304 | 4.00 | 台 | 包1-航煤过滤器聚结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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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本技术要求中的工艺参数最低要求。 3.1.7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至开标日),至少1套(含航煤预过滤器和航煤聚结器),流量在240m3/h及以上产品相关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面复印件(如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日期页、交货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参数页等关键页面)、合同发票复印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数据不足的视为无效业绩。 3.1.8 投标人须持有至少为D2级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对于已换新证的投标人,须持有至少D级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设计不能外委)。 3.1.9 投标人投标产品中的滤芯须为国产航空(舰艇)油料鉴定委员会(简称“航鉴委”)认可的企业或符合国产航空(舰艇)油料鉴定委员会2020年10月16日发布的《喷气燃料过滤分离器过滤聚结滤芯供应商推荐目录》内的供应商(国航鉴(2020)011号)生产,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分包商名单中注明使用滤芯厂商。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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