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90/16-QT-14)
1、招标条件
福建周宁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技术服务已由中国华电集团 福建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七步镇
2.2 项目规模:4×3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90/16-QT-1401 | 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技术服务 | 制定创建方案、开展现场调查和指导、编制申请报告等材料、开展评审、技术创新等。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技术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4星)或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4星)。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承担并完成1项及以上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或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创建技术服务,并成功获奖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所服务项目的获奖证明,以项目获得“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或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荣誉称号时间为准)。
8.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至2021年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商参与投标。
9.投标人拟任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会员注册。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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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