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0511-HHKY-JA-[2022]第2号(总29号)
发 包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青海省夏日哈木镍钴矿采选项目柴油发电机房建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夏日哈木镍钴矿采选项目柴油发电机房建安工程,采选项目柴油发电机房建安工程是夏日哈木镍钴矿采选项目的配套工程,采选项目柴油发电机房位于矿区总降压变电所内,与总降压变电所10kV系统连接,为矿区一级负荷提供应急电源,工程主要包括总降压变电所内柴油发电机房建设(294m2)、2台2400kW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施的安装、试验、调试、与总降压变电所系统联调等。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列内容:
青海省夏日哈木镍钴矿采选项目柴油发电机房建设(294m2);2台2400kW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施的安装、试验、调试等;与总降压变电所进行系统联调;竣工资料、竣工图及移交工程资料等。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柴油发电机房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2)2套2400kW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施的安装、试验及调试(厂家技术指导)。
(3)与总降压变电所进行系统联调。
(4)编制竣工资料、绘制竣工图以及移交工程资料等。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
1.2.3.2项目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70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6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矿业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允许劳务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并具有类似工程的工作经验。
(2)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以上)。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具有至少2个已完工的房建工程或变配电工程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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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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