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业主全省112条二干汽车线路委办运输业务外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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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 1.2招标编号:WGZBZ0000009ZX0004 1.3 预算金额:997.4741万元/年。 1.4 采购内容:全省二干汽车线路委办运输业务外包服务,包括鄂州、黄石、咸宁、十堰、武汉邮区中心等单位的二干汽车线路委办运输业务外包。业务外包服务期两年(至2024年6月30日止),合同一年一签。 1.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6个标段,其中市州 4个标段(按市州划分标段),武汉邮区中心2个标段。
1.6 本项目各标段设置总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上表),标段9-标段12设置单趟整车最高投标限价(具体详见报价明细表),标段15-标段16设置装运一体化最高投标限价(具体详见报价明细表),投标人报价超出上述限价的即视为无效报价。 1.7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标段,评标、定标以标段为单位,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2个标段。已在本项目第一次招标中的2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本次招标不能参与;已在本项目第一次招标中的1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本次招标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如出现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标推荐排名第一的情况,则按优选包号顺序确认中标段号,同时该投标人在其它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将自动废除。优选标包号顺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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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2.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供车能力要求(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图片、车牌号、行驶证,年检合格且行驶证上“所有人”为投标人) 标段9-12,投标人自有载重8吨(含)及以上的厢式及高栏货车不少于10台(甩挂车按“1车头+1车厢”算1台车,车辆年检全部合格并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下同);若投标人同时参与包10-12中2个及以上标段,则自有8吨(含)及以上的厢式及高栏货车不得少于20台。 标段15-16,投标人自有载重8吨(含)及以上的厢式及高栏货车不少于20台;若投标人同时参与包15-16中2个及以上标段,则自有8吨(含)及以上的厢式及高栏货车不得少于40台。 若投标人在标段9-12及标段15-16中分别参与1个标段,投标人自有载重8吨(含)及以上的厢式及高栏货车不少于30台。 2.7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少于1个累计结算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和签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8)投标人为中国 (http:// )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9)投标人被业主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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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2022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