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国家粮食储备库整体搬迁项目(一期仓储设施)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理州国家粮食储备库整体搬迁项目(一期仓储设施)工程总承包已由大发改经贸〔2022〕119号批准建设。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
2.2 建设 2.3 项目概况:1、仓储物流区,新建粮食储备仓库(平仓房)、成品粮应急仓库(低温库),总仓容为20万吨,总建筑面积41149平方米,2、生活及生产配套区,新建综合楼、生产辅助用房、一站式服务中心、信息化管理系统、以及附属工程,建筑面积6398平方米,3、主要设备配置。项目总投资约53191.5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9927.80万元,设备采购费约4513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实施,即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如下: 2.4.1工程设计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 (2)完成本项目需求的所有各专业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含二次深化设计及优化设计);并完成与施工图设计有关的报审、报批工作,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完成审图公司对所设计的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配合发包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专家论证、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配合等后续跟踪服务。 2.4.2工程施工 (1)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并提供施工图预算及竣工图等全套竣工资料)。 (2)施工范围以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 2.4.3设备采购部分:包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检验、检测、验收、移交所有内容。 2.4.4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6个月(其中: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及相关要求,保证成果文件通过审查及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2.7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专项债券及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 3.4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后年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备) 3.6企业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近五年(2017年至今)至少具有1项10万吨及以上粮食仓储设计类似项目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近五年(2017年至今)至少具有1项签订合同总投资30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10万吨及以上粮食仓储工程的类似项目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 3.7项目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劳动合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岗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劳动合同。 (3)施工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施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