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进出厂道路维修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荣成市石核路9号。
2.2 规 模: 山东石岛湾核电厂进出厂道路自厂址西北侧东山至楮岛的马沙线(31县道),起点桩号为KO+OOO;绕经东钱家村,跨越小岔河,终于厂址西侧的宁镇路,终点桩号为K4+744.372,路线全长4.744公里。 进出厂道路路面宽度18m,本工程路面结构形式为:路面面层6.5cm厚沥青混凝土(2.5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4.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基层34cm水稳层(16cm水泥稳定碎石+18cm水泥稳定风化石),结构层总厚度40.5cm。
2.3 标段划分: 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进出厂道路维修工程施工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荣成市石核路9号。
2.5 计划工期: 16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 山东石岛湾核电厂进出厂道路维修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道路维修、道路配套维修、道路排水功能修复、道路照明维修、绿化补植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里程4公里及以上,并且建设标准二级及以上的公路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关键页、能证明工程建设里程及建设标准的设计文件或结算材料等材料以及能证明工程开工建设的文件(如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等)。
3.2.4其他要求: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专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6月07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6月13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 售价: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