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池市大化都阳风电场 54MW 新建风电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以桂发改新能【2022】117 号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化都阳 风电场核准的批复》核准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大化水力发电总厂 ,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 , 出资比例为资本金 30%, 银行贷款 70%,招标人为广 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化水力发电总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 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都阳镇、北景镇、岩滩库区一带 。
2.2 建设规模: 本工程额定容量 54MW, 新建 1 座 110kV 升压站(1×54MVA) 。
2.3 计划工期:2022 年 07 月 31 日至 2023 年 03 月 31 日(共计 243 日历天) , 具体 开工时间以发包方及监理开工令为准。
2.4 项目简介
河池市大化都阳风电场 54MW 新建风电项目工程位于广西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的都阳 镇、北景镇、岩滩库区一带山脊区域,海拔高度约在 700~1100m 之间, 场址中心地理坐标 约为东经 107°35′26.11″,北纬 23°58′38.15″,距离大化县城约 55km 。风电场拟开 发场址面积约82km2 ,永久占地 23.45 亩、临时占地884.76 亩 ,拟安装 14 台单机容量 4000kW(2 台限发 3.0MW)风力发电机组。本工程 54MW 电力通过 2 回 35kV 架空集电线路输送至 110kV 升压站后, 经 1 回 110kV 架空送出线路送出接入系统。
本项目新建一座 110kV 升压站,升压站新建 1 回 110kV 送出线路接入岩滩变电站,线路 长度约 13km ,导线截面按 300mm²选取 。
2.4 招标范围:
包括大化都阳风电场 54MW 新建风电项目风电场区、110kV 升压站的全部勘察设计, 除 风机及附属设备、塔筒及附属设备、主变、箱变、GIS 装置、SVG 无功补偿装置、高低压开 关柜、6kV-35kV 电力电缆、光缆及附件、低压动力电缆、架空导线、控制电缆及计算机电 缆等以外的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 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
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移交生产, 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 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以发包人名义牵头完成与本风电项目有关 的进场道路、场内道路等所有道路的征地和手续办理工作、配合招标人进行升压站、集电线 路、风机平台等征地协调、地方关系协调等, 相关征租地费用由发包人支付。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不论投标报价高低, 凡涉及本工程勘察设计、设 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办理、水保、 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档案验收等所有工程阶段内容、所有专项验收(除用地 外)、竣工验收等本工程项目相关方面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相关费用均已 含在投标人报价中。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风电场区、升压站内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500 地形图测 量(包括升压站、风机平台及基础) 、地勘(包括主要设备和建筑基础) 、初步设计(含招 标人初步设计审查) ,设备技术规范书、所有设备选型设计、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施工 图预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地勘、设计,竣工图编制;安全、消防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水土 保持及环境保护设计、监测与施工;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 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投标人需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电工程设计 指导意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电工程设计技术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陆上风电 工程初步设计内容及深度规定》及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并满足要求。
(2)风电场场区、升压站除风机及附属设备、塔筒及附属设备、主变、箱变、GIS 装 置、SVG 无功补偿装置、高低压开关柜、6kV-35kV 电力电缆、光缆及附件、低压动力电缆、 架空导线、控制电缆及计算机电缆等外全部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 锚栓组件、35kV 集 电线路设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塔材、螺栓及相关附属材料(架空导线除外)、电缆分接箱、 防雷及设备接地等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催交、运输、保险、二次倒运、接车、卸车、仓储保 管等;发电场甲供设备(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箱变等设备)为机位点交货,升压站甲供设 备为升压站内交货, 承包人负责甲供设备的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投标人采购的设备需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南方电网公司广西公司接入及并网设备相关 要求, 在设备并网投产后(6 个月内) , 投标人与南方电网公司广西公司对接, 完成设备并 网后的功能检测试验,并提供相关试验报告,所有项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如因未进行 检测试验或试验不合格导致风电场停运引起所有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风电场场区、升压站全部设备安装,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及附属设备、塔筒及附 属设备、锚栓组件、箱变、主变、GIS 装置、SVG 无功补偿装置、35kV 集电线路设备材料、 电缆及光缆、风机平台视频监控、防雷及设备接地等所有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本 项目包含风电场的线路防火措施和风机防火措施。电缆防火和主机电缆防火封堵,风场的所
有设备标识牌 、道路和机位指示牌 的 采购和安装。箱变的围栏和线路送出塔的围栏。
(4)风电场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进场道路改扩建(从都阳镇 G355 国道 与 X912 县道接口算起, 约 8km, 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勘察设计、道路施工、道路改造过程中 以发包人名义进行所有手续办理、现场协调、道路改造的施工、“三竿五线”、交通指示牌 的迁移、拆除等费用,此项费用还包括全部设备运输完毕后,应根据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 规定对改造部分进行恢复的相关一切费用)、场内道路施工、风电场场区场地平整、风机平 台、各类设备基础(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 、防洪排水设施、接地、线缆沟、以及水土保 持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5)新建 110kV 升压站全部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综合楼及配套设施、所有设备 基础、升压站站内道路、围墙、大门、绿化、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防雷接地工程、防 洪、检修道路、给排水工程等, 以及全站照明、暖通、空调、通风、施工变 、给排水及消防 等建筑工程。施工供电工程(投产后转升压站备用电源) ,施工期及运行期供水工程(满足 运行期生产生活用水) 。
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6)负责牵头完成项目水保、环保、安全、职业卫生、档案等所有专项的设计、施工、 专题报告编制及验收;负责本项目消防施工、专题报告编制,并配合完成消防专题验收;负 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负责完成防雷接地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第三方检测验收工作;完 成本项目竣工验收负责项目通过达标投产验收及工程争创国优的相关工作。所有专项验收通 过后核查期两年,负责核查期内因政府核查所出现的整改(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单独计 费)。
(7)负责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等合法合规的手续办理工作,并完成消缺、质监、设 备启动、并网、240 小时试运行、培训、验收(含竣工验收), 移交生产, 性能质量保证,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等各项服务等。配合业主办理并网 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
(8)进场道路、场内道路、施工便道等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道路的征地手续办理(包 含土地证办理)和协调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以招标人名义进行办理,征租地费用由招标人 承担。本项目涉及永久性征地和临时性征地费用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政 府相关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的协调工作和临时用地复垦,费用已经含在报价里面。 投标人临时建筑占地的征地手续办理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已经含在报价里面。大件运输道路 (从都阳镇 G355 国道与 X912 县道接口算起)沿途涉及通讯、电力等杆塔的迁移改造工作责 任投标人负责,费用已经含在暂估价中。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的大件运输牵引及相关工作由 设备运输单位自行负责。
(9) 工作界面划分
①界面分界点
升压站送出线路龙门架上的绝缘子为分界点, 自绝缘子与龙门架连接处向发电侧以内 (包含龙门架) 的升压站及风电场区全由投标人负责。
②设备界面
除风机及附属设备、塔筒及附属设备、主变、箱变、GIS 装置、SVG 无功补偿装置、高 低压开关柜、6kV-35kV 电力电缆、低压动力电缆、控制电缆及计算机电缆等以及与之相关 的吊具等主要设备材料外,其余设备材料包含但不限于锚栓组件、35kV 集电线路设备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塔材、螺栓及相关附属材料(架空导线除外) 、电缆分接箱、防雷及设备接 地等所有设备材料、防雷接地以及满足风电场场区运行的所有辅助材料、消耗材料等均由投 标人采购。甲供设备需由投标人负责收货保管。
③ 施工界面
界面分界点以内的升压站及风电场区所有土建、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含全部涉网试 验)、施工用电、施工用水、其它临时工程等一切满足本工程需求的施工工作均由投标人负 责。
(10)以发包人名义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 。
(11)项目按照桂冠集控中心要求系统接入桂冠公司南宁集控中心,费用包含在合同总 价中。
(12) 其他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及协调等属于本招 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本风电电 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 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且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二级和承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 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近 5 年具有 2 个及以上 50MW 及以上风电工程 EPC 总承包 , 有效业绩时间以项目投运或完工之日起计(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竣工或完工类证明材料等, 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各联合体 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能超出两家;联合体应明确联合 体的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
标;(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或完工类证明材料 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1)针对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应满足: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 甲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有在近 5 年成功从事过至少 2 个 50MW 及以上风电工程 EPC 总承 包或风电主体工程设计的业绩。其联合体成员须满足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承装二级和承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 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必须具有在近 5 年成功从事过至少 2 个 50MW 及以上风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投运业绩。
(2)针对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的应满足: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 备承装二级和承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必须具有在近 5 年成功从 事过至少 2 个 50MW 及以上风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投运业绩。其联合体成员须满足具有有工 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有在近 5 年成功从事过至 少 2 个 50MW 级及以上风电工程 EPC 总承包或风电主体工程设计的业绩。
3.4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拟委派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 (满 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的通知》相关要求)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至少担任过 1 个 50MW 及以上风电 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 页,竣工或完工类证明材料或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 应的中文译本等) 。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 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6 财务要求: 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6 月 7 日时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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