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沙山面向自治对象的发电机组柔性自动启停系统研究及应用服务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区) 。
2.2 建设规模:2400MW 。
2.3 计划工期:2022 年 09 月 01 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提供优化系统使用软件的名称、版权、系统需要的软件套数, 软件的有效年限、 及提供维护的服务期限等信息,包括机组冷态启动组件,并网带初负荷后,湿态 CCS 投入至湿态转 干态负荷点组件,自动转态后干态 CCS 至满负荷组件,从机组 CCS 启动到停机闷炉过程的过程控 制方法,机组正常运行时自动启停磨、风机并退、给泵并退、一键深度调峰、定期试验和主、备设 备切换等日常工作需求的一键操作,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应具有时间和经营范围均有 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时间和经营范围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 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和冻结。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五年内 1 项机组自动启停(APS)实施业绩, 并提供证明文件。
3.5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一级(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资格等级证书: 电源工程类特级(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或扫描件) 。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 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8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a)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 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b)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c)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 年 06 月 21 日9:00 至 2022 年 07 月 05 日 17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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