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及商业贷款,出资比例为 3:7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全厂暖通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为:江苏省如皋市丁堰镇
2.2 项目的建设规模为:3 ×27.4MW 级燃气轮机+3×41t/h 双压余热锅炉+1 × C4.6MW+1×B4.6MW 汽轮发电机组
2.3 项目的建设工期:13 个月
2.5 设备(标段)名称为:全厂暖通设备
2.6 设备(标段)数量分别为:详见技术规范 。
2.7 设备(标段)技术规格为:
制冷量 55kW-165kW 风冷组合式空调机组、制冷量 36kW-45kW 风冷单元式空调机 组、制冷量 11kW-45kW 变制冷剂流量变频多联空调系统、新风换气机、制冷量 3kW-75kW 风冷分体式空调等空调设备以及高强度复合保温风管; 小型通风设备 及附件:通风风机、防火阀等。
2.8 设备(标段)交货地点为:如皋 92MW 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施工 现场,车板交货
2.9 设备(标段)交货期分别为: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完成交货。
2.10 供货范围为: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 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 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 权益。
3.1.3 投标人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 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 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 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2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2.1 供货业绩:投标人近 10 年(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具有设计、制造、销售 相同及以上制冷量(风冷组合式空调机组:65kW 及风冷单元式空调机组:45kW)暖通设备业绩(10 份)。(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
3.2.2 运行业绩:投标人具有相同及以上制冷量(风冷组合式空调机组:65kW 及风冷单元式空调机组:45kW)暖通设备满 2 年的运行业绩(3 份),运行良好 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需提 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运行证明(投产运行满 2 年后, 用户出具的设备运行优良证明,并加盖用户章));
3.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5.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查 询 网 址 为 :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 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 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 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 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 2022 年 7 月 5 日上午 9:00 到 2021 年 7 月 19
日下午 17:00 下 载电子招标文件。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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