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陈家港电厂2022年备用液氨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招标液氨采购数量为预估量,采购用于火电厂脱硝用的液氨,氨含量≧99.8%,残留物含量≦0.2%,品质符合国家标准GB536《液体无水氨》技术指标的要求,专用液氨槽车运输,采购数量约400吨,供货期3个月。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通知要求分批次进行供货(其供应不受双休日和节假日约束)。按照各批次供货实际过磅数量按月进行结算。招标人根据现场液氨使用情况,提前2天通知投标人进行组织供货,投标人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按质量进行供货。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或运输租赁单位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生产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生产企业的经销授权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供货的液氨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5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08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14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