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工程  公告  招标  管道  招标公告   

五凌电力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丙坡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及光伏区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2-07-12     浏览: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概况招标人拟在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招标人拟在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建设装机 200MWp 光伏 电站 。工程采用双面双玻单晶组件+组串式逆变器+低损耗变压器+固定支架方案 。

2.1.1 太阳能资源条件

 

项目地年太阳总辐射量为 5933.2MJ/ (㎡•a)。根据 《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

 

(GB/T 37526—2019)确定的标准 ,判定该区域太阳能资源等级为很丰富 ,资源 代号为:B 。

2.1.2 土地落实条件

 

本项目拟建场区用地性质为一般耕地及灌木林地 ,不涉及生态红线 、基本农 田等重要敏感因素 ,不涉及自然保护地 ,不存在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的制约性因 素 ,已取得土地使用支持性文件及土地管理权单位对于土地属性及权属的明确证 明 、利用土地综合建设光伏项目的支持意见及治理要求等 。本项目用地无土地使 用税及耕地占用税。

2.1.3 交通运输条件

 

玉溪市新平县丙坡 200MWp 光伏项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附近, 场址坐标 101°42.140′E-101°54.884′E, 23°51.100′N-23°53.227′N 之 间。规划场址以南向坡为主,平均坡度约 25~35° ,海拔高程在 500m~1100m 之间。场址到新平县直线距离 24km ,对外交通、运输条件便利。


2.1.4 接入系统条件

 

本项目拟新建一座 110kV 升压站, 升压站场址中心坐标为 “ 101°47′ 14.61″ 、23°52′47.41″ ”,最终以 1 回 110kV 送出线路送至新平 220kV 变电 站,具体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统设计审查意见为准。

2.1.5 工期计划

 

本工程计划总工期为 9 个月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首批投产发电 ,2023 年 3 月 31 日前必须全部投产发电。

2.1.6 主要工程量

 

光伏组件拟采用拟采用国产 545Wp 双面双玻单晶硅太阳电池组件 、225kW 组 串式逆变器, 方阵支架为固定支架。每 28 块组件组成 1 个组串、采用双排竖向 布置 ,支架基础为钢筋混凝土微孔灌注桩 (林地采用双立柱 ,耕地采用单立柱), 每 20 个光伏组串并联接入 1 台 225kWp 组串式逆变器,每 14 台组串式逆变器接 至一台 3150kVA 双绕组变压器, 经箱式升压变就地升压至 35kV, 箱变高压侧通 过电缆并联至 35kV 集电线路 (采取地埋式电缆或架空线路),整个电站 48 个发 电单元共划分为 7 回集电线路,送至拟建 110kV 升压站内。

最终装机容量、工程量、技术方案等以最终审定的初步设计为准。

 

2.2 招标范围

 

除光伏组件 (含监造 、检测)及逆变器采购 、工程监理由招标人提供外 ,除 永久征地及项目土地租赁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税费 、租金费用外 ,除招标人 已取得的开发协议 、备案 、建设指标等文件外 ,本招标项目包括自项目建设用地 手续办理 、项目前期至完成办理并网调度协议及购售电合同 、首次结算电费 、取 得发电业务许可证并通过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为完成本项目升压站 、光伏区所有 工程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2.1 项目前期服务

 

除项目开发协议 、备案 、建设指标 、项目用地土地租赁合同 、接入系统设计


报告及评审专题报告编制与审查由招标人负责外 ,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 前期合法合规手续办理 ,包括 (但不限于):规划选址 、环评 、水保 、土地预审 、 勘测定界 、压覆矿 、社稳 、军事 、文物 、项目用地林草手续 、安全三同时 、职业 健康三同时等合法合规性文件的相关资料编制 、办理 、审查 、评审及取得相关部 门批复等工作 。包括项目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 ,及因此发生的用地补偿费 、迁 移补偿费、复垦费、余物清理费等所有费用、税金。

各手续及支持性文件办理过程中 ,需建设单位配合的 ,由建设单位进行配合 。 本项目总体手续由升压站及光伏场区 EPC 总承包负责办理 ,送出线路部分涉及项 目总体手续办理的由送出线路 EPC 总承包负责配合并根据其所承担的内容承担 相应的费用 ,仅涉及线路的由送出线路 EPC 总承包自行负责与承担费用 。所有行 政事业性收费 、永久性征地费 、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费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相关手 续,发包人根据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相关税收标准进行支付。

2.2.2 勘察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升压站、光伏区所有地勘(详勘) 、地形测量、 初步设计图、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项目全过程设计相关工作。

2.2.3 设备供货

 

组件和逆变器由招标人提供, 除此之外所有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提供, 包 括(但不限于):升压站设备、光伏场区设备、控制保护设备及为满足设备安全 运行必要的工器具与备品备件,及其他所有设备的供货、运输、保管、倒运等 。

其中组件、逆变器为车板到货和车板交货, 其卸货、运输、保管、倒运等 由承包人负责;特别说明: 投标人需对现场进行踏勘与规划, 投标报价中需考 虑组件、逆变器二次或多次倒运问题。

2.2.4 建筑、安装工程

 

本项目升压站 、光伏区所有建筑 、安装工程均由承包人负责 ,包括 (但不限 于):场平、发电设备基础、逆变汇流及变电设备基础、集电线路工程(含架空 集电线路)、接地工程、围栏工程、主变基础、配电设备基础、无功补偿系统基


础 、设备构 (支)架 、 电缆沟 、 围墙 、安全标识牌 、大门 、办公及生活建筑 、集 控运行设施 、进出场道路 、场内道路 、防洪等建 (构)筑物 , 以及升压站 、光伏 场区 、控制保护系统 、消防 、给排水 、劳动安全 、职业健康 、环保 、水保 、柴油 发电机等设备设施的建筑、安装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等全部工程施工。

2.2.5 验收及其他服务

 

包括 (但不限于):工程质量检查检测 、试验 ,移交生产验收 、环保验收 (含 环保监测 、监理工作)、水保验收 (含水保监测 、监理工作)、消防验收 、劳动安 全与职业健康验收 、档案验收等专项验收 、竣工验收 。办理等保测评 、并网手续 、 发电业务许可证、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协议以及现场协调服务等。

2.2.6 暂列金(乡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包含在本项目工程承包范围内。

 

2.2.7 完成以上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利润、税金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3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 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还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 总承包壹级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联 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或同时具有上述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资质 。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应通过 ISO9000 标准认证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 、OHSAS1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内至少具有 2 个在建或已完工同类型 EPC 总承


包项目业绩(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 、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 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 并按要求填 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 ,其数量和品种 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 ,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 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 (或联合体成员牵头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必须提供 劳动合同和近一年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

3.6.2 近 5 年内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须 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6.3 持有注册一级建造师 (机电工程)执业资格证和安全生产 B 证 。项目 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 ,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 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 人员要求:

 

3.7.1 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 执业资格 ,且必须与投标人 (或联合体成员)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 (提供 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 8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 且至少全


过程担任过 2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负责人。

 

3.7.2 施工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 (机电工程)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 (或联合体成员) 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 5 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 ,且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施工 负责人(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7.3 勘察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必须与投标人 (或联合体成员) 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 5 年以上工程勘察经验 ,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2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勘察项 目的主要负责人。

3.7.4 安全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 执业资格,具有 5 年(60 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5 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现场 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8.2 提交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8.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8.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 投标;

3.8.5 联合体的组建方式和投标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8.6 联合体中拟任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人一方的人员担任;


3.8.7 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1 、3.4 、3.9 条规定;联合体的资质总和应满 足上述 3.2 条规定,业绩总和应满足上述 3.3 条规定;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主要人 员安排必须符合上述 3.6 、3.7 条规定。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7 月 11 日至 7 月 18 日。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7:30 (法定节日除外)。

 

4.3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 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服务说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