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铁路鹰厦线华安城区段外移工程
\n第二批建管甲供物资(信号综合防雷)重新招标公告
\n(招标编号:南铁建物招[2021]13号)
\n1.招标条件
\n本招标项目改建铁路鹰厦线华安城区段外移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 福建人民政府关于改建铁路鹰厦线华安城区段外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9〕354号)批准建设。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铁路所属企业,出资比例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占比率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X2包(信号综合防雷)前两次招标不成功,现发布该包件重新招标公告。
\n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n2.1项目概况:
\n本工程位于福建省华安县。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减少城区交通安全隐患、缓解城区交通拥堵、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实施鹰厦线华安城区段外移工程。工程自既有鹰厦线K565+350开始改线,穿黄竹垵跨温水溪新设华安站,取直经新圩镇引入溪南坂站,新建线路长度为12.53公里,桥隧比94.11%。新建车站1座,改建车站2座。控制工程为华丰隧道(长1.747公里,受地形条件影响,单向掘进),重难点工程为华新隧道(长6.921公里,设进出口、斜井共4个掌子面进行施工)。项目建设总工期3年,工程于2020年7月5日开工,计划2023年7月4日竣工验收。
\n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n3.投标人资格要求
\n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见附件1。
\n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n3.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及其代理商或同一制造商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代理商,都不得在本次招标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企业均作废标处理。
\n3.5投标人(包括法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应按要求自行
\n4.诚信要求
\n4.1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n(1)在规定期限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n(2)在规定期限内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
\n4.2本次招标对在规定期限内存在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依法进行限制。
\n5.招标文件的获取
\n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9日,每日下午15:00时至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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