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寨煤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审项目。列入2022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计划,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采购范围:
(一)采购需求简要说明
建设地点: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寨煤矿;
规模:基于矿井现核定生产能力180万吨/年编制;
范围:对井田矿权范围调整后9.6285km2范围内开展方案编审工作;
主要采购内容:根据《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行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的通知》(甘国土资矿发〔2016〕140号),编制及审查山寨煤矿矿区范围调整后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三合一的《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
通过收集现矿井最新的储量核实报告、储量年报及井田范围内的地质资料,在分析井田范围内的煤层赋存特征,开采现状,地质构造特征,矿井管理能力,采用的采煤方法等资料基础上,并在考虑尽量利用矿井现有各系统及设施和矿山地质环境损坏现状等的前提下,设计矿井开拓方案,采煤方法,编制矿井后续采掘过程中的灾害、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根据规划的方案结合相关成本价格,计算投资和利润,评价经济可行性,在上述基础上编制形成矿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方案报告及提交报告的审查工作。
报告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参与并通过相关主管部的评审会议。同时,投标人有义务向招标人解释说明项目专题报告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应根据招标方要求,代招标方办理有关申报与审批手续,填报有关技术表格和文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即按照上述要求,投标人最终提交符合相关监管部门评审通过的《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寨煤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简称“三合一方案”)及其评审意见。具体工程量如下表所示:
山寨煤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审工作量明细表
序号 |
项目类别 |
总工作量 |
1 |
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 |
收集整理矿井资源储量核实及相关资料、矿井生产系统现状、矿井环境恢复治理现状等基础资料 |
2 |
确定、计算并绘制井田内各保护类煤柱的及位置及尺寸,分别计算各类煤柱的煤柱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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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计算矿井地质、工业、设计可采储量及剩余服务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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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设计矿井开拓方案,经比选后给出推荐方案,设计矿井开采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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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设计井下运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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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设计通风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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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主要设备选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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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煤炭洗选方案及产品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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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主要灾害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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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现状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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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和土地损毁现状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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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和土地损毁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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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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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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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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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投资估算与经济分析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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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编制提交《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寨煤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及相关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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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报告评审 |
组织进行报告的评审,并提交最终的成果报告15套及相关附件、附图,含全套资料电子版 |
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二)其它说明
中标单位实施本项目前,需编制项目方案,通过招标人审查后再组织实施。本项目涉及的报告编制完成后如需向上级自然资源监管、煤矿安全监察等部门报审、报备的,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审批流程,规范报审、报备工作。报告报审、报备工作均由报告编制单位负责,并在后期向矿方对报告中存在的疑问及时提供答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1.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煤炭行业(矿井)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煤炭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之一。2.资格能力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地质、采矿、矿建等)职称,2017年1月1日至今主持过煤矿设计类技术报告的编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报告编制人员数量不少于5人(提供人员名单及职称证影印件)。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不少于有1项煤矿类大型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并取得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评审意见的业绩,其中包含该报告完整的评审意见相关评审资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工程/服务清单、签字盖章页等)。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7月22日9:00起至2022年7月28日17:00止。
标书金额: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