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如东前期3个风电项目大丰1台风机海域使用后评估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江苏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江苏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江苏如东风电特许权二期项目、江苏如东二期风电特许权项目一期(100.5MW)扩建项目、如东风电项目三期(150兆瓦)工程均位于江苏省如东县。其中:江苏如东风电特许权二期项目总装机规模 100.50MW,项目于2005年开工建设,2007年5月建成投产运营。江苏如东二期风电特许权项目一期(100.5MW)扩建项目,为二期项目扩建项目,总装机规模 100.50MW,项目与2008年开工建设,2009年10月建成投产运营。如东风电项目三期(150兆瓦)工程总装机规模为150 MW,项目于2010年开工建设,2012年5月建成投产运营。大丰市非并网风电淡化海水产业示范项目(2.5MW风机)位于大丰县,2013年经大丰市政府同意,由江苏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出资约2000万元建设1台非并网的金风科技为2.5MW风机,作为“大丰市非并网风电淡化海水产业示范项目”的配套项目,整个项目于2013年6月动工,2014年3月竣工并顺利产水。
江苏如东风电特许权二期项目、江苏如东二期风电特许权项目一期(100.5MW)扩建项目、如东风电项目三期(150兆瓦)工程、大丰市非并网风电淡化海水产业示范项目(2.5MW风机)项目海域使用后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海路分界线等材料收集,风机位置测绘,位置判定。对位于海路分界线海洋一侧风机进行评估;
2、海洋水文、岸线、海洋生态、鸟类等材料收集、现场踏勘调查影响评价报告等需要补充专题调查;
3、编制项目海域使用后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审查;
4、提报各地区市级海洋管理部门审批,取得批复,列入南通市海域后评估完成单位目录,上报国家自然资源部备案;
5、报价费用包含会务、专家评审等产生的所有费用。
6、注:如东三个项目核准、建设期风机占用地块隶属如东县,项目建成后,地方行政调整,部分风机地块划归通州区。投标人需分别取得各地批复,招标人不提供其他协助。
2.2其他:服务期:3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个风电项目海域使用后评估,或1个海域使用论证服务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次招标要求业绩的合同或评估报告,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必须包含服务范围、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等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8-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8-09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