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金风GW77-1500机组备件联储采购(24个月)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1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义和塔拉镇义和塔拉风电场 2.2 项目规模:义和塔拉风电场位于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义和塔拉镇,金风机组装机容量10万千瓦,安装金风1.5MW直驱机组66台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义和塔拉风电场金风GW77-1500机组备件联储采购(24个月)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3项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风电机组备件销售业绩,并提供对应业绩合同清晰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须包括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业绩列表不能作为业绩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8-02 12:00到2022-08-12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