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炼化余热锅炉系统及省煤器【镇海基地二期项目丙烯腈SAR装置1271】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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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炼化余热锅炉系统及省煤器【镇海基地二期项目丙烯腈SAR装置1271】(WZ20220825-2109-10783-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余热锅炉系统及省煤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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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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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余热锅炉系统PA-3101 | 1.00 | 套 | 包1-余热锅炉系统及省煤器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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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废热锅炉、汽包、蒸汽过热器及省煤器系统成套整体交货。投标人须在技术报价文件中提供包括余热锅炉热力计算、水循环计算、烟气阻力计算、强度计算和余热锅炉设计总图等完整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合理可靠。须同时提供相近设计结构和设计参数的余热锅炉柔性管板的有限元分析报告。 3.1.7 投标人(供货商)按分包商清单执行,如选用分包商清单以外的分包商,须在开标前提出书面澄清,并经买方同意。 3.1.8 投标人提供近10年(2011年至2020年)须具有不少于1套丙烯腈硫铵液的废酸再生装置相同或类似结构余热锅炉(本体直径≥3米、设计压力≥4.2MPa)的整体设计、制造和供货业绩(不包括改造及部件)。其合同交货期应在2020年12月之前。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其有效业绩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料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需清晰。技术附件、合同、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齐全均视为无效证明。 3.1.9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 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 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10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1 投标人须具有 A 级锅炉制造许可证和中国国家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D 级或以上资质(2019 年 6 月 1 日前取得证书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A2 或以上资质)。提供(本供应商或分包单位)压力管道相关设计、制造、施工资质。 3.1.12 投标人承诺:余热锅炉及其辅助设备设计和制造寿命不少于二十年(不包括易损件),并且能够至少 4 年不间断操作(首次检修的时间应当在不间断运行二年以后)。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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