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创优咨询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烟台新能源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海阳市。
2.2 规模:301.6MW。
2.3 标段划分: 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创优咨询技术服务。
2.4 服务地点:山东省烟台海阳市。
2.5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始至项目国家优质工程奖评审结束。
2.6 招标范围:服务方组织专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 50375-2016)、《电力建设工程地基结构专项评价办法》、《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评价办法》、《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办法》、《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T31022-2012)等有关标准、办法对本项目进行工程创优咨询、专项评价、达标投产复验及质量评价,并出具专项评价、达标投产复验及质量评价报告,提供工程档案提升咨询,工程质量特色汇报片DVD及PPT制作,含行优、国优,配合招标人完成行优及国优复查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能力资格等级证书(电源、电网甲级)。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3项及以上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创优咨询技术服务业绩,其中至少有1项业绩取得国家优质工程奖。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业绩的扫描件(至少能够反映合同双方名称、签章、服务内容、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并附对应项目取得的创优证书)。
3.2.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电建协专家证书或高级质量评价师证书,作为项目负责人所负责项目取得过国家优质工程奖。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8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2年08月24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 售价: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