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金陵电厂龙潭水源地保护区内后勤及防疫设施合规性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1-32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金陵电厂龙潭水源地保护区内后勤及防疫设施合规性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
2.2 规 模: 华能金陵电厂处在南京市栖霞区江乘大道8号,位于长江南京段龙潭水道南岸,背靠长江大堤,南临便民河及新建的疏港公路,西侧与七乡河相邻,东面与南京龙潭港区相邻,距离南京市中心约27km,龙潭镇2km。项目位于金陵电厂厂区内。华能金陵电厂后勤楼、码头防疫专班临时营地位于龙潭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内。为配合完成龙潭水源地环评审查,根据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的意见和要求,拟在龙潭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外电厂#2门西侧区域新建后勤及防疫设施,以满足龙潭水源地合规性管理要求,同时满足金陵电厂能源安全保供、疫情防控等基本要求。
2.3 标段划分: 华能金陵电厂龙潭水源地保护区内后勤及防疫设施合规性改造工程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江苏省 南京市
2.5 计划工期: 总工期7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不变;若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验收提前等情况,总包方需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无条件服从总工期变更的安排。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金陵电厂二号门西侧厂区围墙内,建筑面积为2074.44m2,分为2栋建筑,职工宿舍1栋及码头专班隔离房建筑,均为二层集装箱房整体叠加结构,采用成品集装箱式轻钢结构组合而成建筑每单元集装箱的建设标准为精装修,室内含有窗帘、卫浴、洗漱等配套设施,详见图纸及室内设施说明。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室外工程主要由地沟、围墙、门禁、道路及雨排水、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室内外网络及监控等组成。投标方负责供货和施工。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承揽实施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3) 投标人2020年01月01日起须具有不少于1个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集装箱工程施工或安装业绩
(4) 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安全资格证证书,提供证明文件建造师注册证书
(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6) 本次招标严禁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