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ZK2022-2-33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2-2024年度东丽区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10万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2022-2024年度东丽区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需向社会公开招标,寻求按时按点提供食堂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供应商,以保证招标方的就餐需求及安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2022-2024年度东丽区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2-2024年度东丽区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提供“守法诚信承诺书”,承诺书后须附“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查询结果截图,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需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采购活动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
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提供在开标前一个月(注:“开标前一个月”是指开标当月或开标当月上一个月)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因客观原因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也可提供距开标前三个月内(注:“开标前三个月内”是指开标当月、开标当月上一个月和开标当月上上月)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并签署《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应将被授权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承诺书》(如有)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附在投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后;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9)投标人提交《告知书》,格式详见附件;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16日08时00分到2022年09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2022年9月16日~2022年9月23日每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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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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