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锐控制技术 生产项目智能监盘算法及应用开发外委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3-007-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新锐控制技术 生产项目智能监盘算法及应用开发服务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开发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利用大数据继人工智能技术对丰富的新能源发电设备数据进行归纳分析,建立故障分析特征库及智能监盘预警模型,利用智能监盘模算法对风机及光伏设备性能进行分析及智能预警。本项目算法及应用开发包含大面积停机、长停、低效、频切、重复性故障等故障进行数据分析、预警提醒及相关可视化展示。投标人需提供全部算法及系统源代码,源代码应包含详细的注释及相关开发设计手册,并培训相关技术人员,达到正常开发及使用。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2.2 建设地点:北京
2.3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人员到岗,6个月内完成开发工作。
2.4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华能新锐控制技术 生产项目智能监盘算法及应用开发服务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信息系统开发相关业绩,业绩证明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