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项目)名称
年产20万吨新型环保低烟无卤阻燃材料项目
土地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覃塘区2019年第九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8)〔2019〕35号)
宗地坐落
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沿江二路与石卡纬五路交汇处东北角
实际出让面积
30386.24㎡(折合45.579亩)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出让年限
50年
建筑系数
不小于40%
容积率
不小于1.1
绿地率
/
投资强度
不小于3750万元/公顷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
设施建设要求
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必须以单位工程为单元办理产权首次登记,不得独立进行转让、分割转让或抵押
其他要求
项目用地如改变用地性质,由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土地
挂牌出让起始价(万元)
437.56万元(折合9.6万元∕亩)
报价增价幅度
每次为20万元的整数倍
竞买保证金
437.56万元
其他建设要求
详见广西贵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22日核发的《总平面规划设计要点通知单》(贵高新区设2022-2号)
二、挂牌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
(一)挂牌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1月7日;
(二)挂牌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8:00至2022年11月16日16:30;
(三)挂牌报价时间:2022年11月8日8:00至2022年11月18日10:00;
三、出让方式
实行有底价的公开挂牌出让,即挂牌公布起始价后,由竞买人出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挂牌底价者取得土地使用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即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
十三、组织实施及挂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由贵港市 组织实施和具体承办。 挂牌地点:贵港市 (贵港市港北区金田路水利大厦一楼) 贵港市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