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为确保项目统筹交付,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公司本部及项目所涉及的电厂的投标,并经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估法评选后,最终明确本项目 的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简称 “五凌电力”) 成立于 1995 年,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按“流域、梯级、滚动、综合”的方针,全面负责 沅水流域梯级电站的开发、建设与经营,为国内最早的流域公司之一。五凌电力是一家按照 现代企业制度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现股东为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湖南湘投国际投 资有限公司。
根据 GA 1800 相关要求公司开展智能治安反恐防范系统整体建设工作。
本次项目拟在五凌电力本部建设安全防范管理平台,在所辖 7 个二级电厂建设智能治安 反恐防范系统。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五凌电力安全防范管理平台建设(一期);
2)五强溪水电厂智能治安反恐防范系统;
3)托口水电厂智能治安反恐防范系统;
4)三板溪水电厂智能治安反恐防范系统;
5)挂治水电厂智能治安反恐防范系统;
6)白市水电厂智能治安反恐防范系统;
7)黔东火电厂智能治安反恐防范系统;
8)近尾洲水电厂智能治安反恐防范系统。
2.3 计划工期
2022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0 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工程类和系统集成类资质:
工程类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含)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系统集成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含)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涉密系统集成乙级(含) 及以上资质。
同时企业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应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标准认证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 (或 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应具有电力行业合同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 万。 (提供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 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项目经理
3.5.1 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 社保证明),并具有承担本项目项目管理的能力。
3.6 其他人员要求:
3.6.1 设计负责人: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 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并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能力。
3.6.2 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员 C 证及以上。
3.7 质量保证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设计、建设质 量。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 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 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 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0 软件开发特殊条件:
(1)为确保项目交付,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验收前提供不低于 8 人以上的软件驻场人 员(不含软件项目经理),并按照发包人的相关要求进行考核管理,驻场人员如有更换,需 经发包人同意;
(2) 须指定 1 名安全防范管理平台原厂软件技术总监, 参与项目管理(月会等) 、负 责关键技术/资源协调, 以及担任项目咨询顾问等工作。(要求提供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等证明,否则视为无效)。
(1)投标人须参加五凌电力安全防范管理平台标前技术交底投标预备会及授权代表签 字确认,充分了解项目现状及整体需求,投标人如未参与则视为自愿放弃投标; (详见招标 文件第二章前附表)。
(2)本次建设的五凌电力安全防范管理平台须参照集团公司《集团 统一综合管理平台应用技术规范》标准执行,满足集团移动统一平台规范要求,基于电投壹 开发标准执行;基于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综合平台建设;满足五凌电力《信息系统用户界面设 计规范》;安全防范管理平台的数据治理工作在五凌电力综合平台完成数据汇总;数据发布 按照五凌电力工业大数据平台统一的公共服务接口,进行业务功能的开发。
(3)投标人在近二年未被公司纳入 “限制采购名单”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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