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东药科大学智慧校园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采购项目(二)(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W22156FG3075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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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
智慧党建组织工作平台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8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480日内完成项目的开发、实施、试运行、运维、培训、正式使用、验收等全过程的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实现所有模块的功能配置和部署,发布系统的上线运行版并在组织部认可的情况下,进行不少于5个月的试运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智慧党建组织工作平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5.请供应商注意查看公告附件《电子招投标重要事项温馨提示》。
6.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当天,供应商须携带CA至现场解锁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2022年10月28日
相关附件:
广东药科大学智慧校园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采购项目(二)(二次)招标文件(2022102801).zip
电子招投标重要事项温馨提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