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309003-220004
一、招标条件
受新都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华西区域总部/华夏城投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新都区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新都区水务管理应急系统(一期)原位监测、标准水质监测站、锦水河分干渠农业水价改革、监控中心设备采购、安装及集成,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建设内容主要为环境物联网工程和环境物联网系统两大部分,覆盖重点区域地表水和污水管网管理,环境物联网工程建设的感知监测系统(包括水质监测、水量监测)覆盖全区重要位置。改善全区排水管网的偷排、漏排及河道水质保障管理的管理现状。
2、招标范围:原位监测、标准水质监测站、锦水河分干渠农业水价改革、监控中心设备采购、安装,并包括深化设计、系统集成、调试、试运行、售后服务,设备使用培训等。
3、采购数量:详见技术文件。
4、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按施工进度分批到货(具体交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5、交货
6、质量要求:详见技术条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独立签订及履行合同并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2019年以来的项目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业绩合同内容须涉及相关设备产品。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备查;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