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唐村镇
2.2.项目规模: 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现有四台335MW、两台635MW机组、两台1000MW机组,预算2023-2025国铁来煤量12.3万节(800万吨)左右;人工卸车两年按照2万吨预算;冻、粘煤清理:5吨以下按照800节预算,6-10吨按照400节预算,11吨以上按照200节预算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两年,即2023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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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2023-2025年国铁专用线附属作业及人工卸车项目 |
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2023-2025年国铁专用线附属作业及人工卸车 |
2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2023-2025年国铁专用线附属作业及人工卸车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在本项目前期采购中不得存在串通、造假及其他违规行为。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 1 项国铁专用线来煤接卸或国铁专用线附属作业或国铁专用线人工卸车项目服务业绩;单项合同金额达到 100 万元以上;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11-03 16:59到2022-11-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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