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四川雅砻江卡拉水电站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关于雅砻江卡拉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能源〔2020〕32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工程建设技术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卡拉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县境内的雅砻江中游河段上,工 程场址位于木里县卡拉乡,卡拉水电站是雅砻江中游河段一库七级开发的第七级, 上距杨房沟水电站约 33km,下距锦屏一级水电站约 60km 。
卡拉水电站为二等大(2) 型工程。工程枢纽主要建筑物由挡水建筑物、泄 洪消能建筑物及引水发电系统等组成。挡水建筑物采用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顶 高程 1995.00m, 正常蓄水位 1987.00m;泄洪消能建筑物为坝身表、中孔+坝后 消力池,泄洪建筑物布置在坝身,消能建筑物布置在坝后;引水发电系统布置在 河道右岸,地下厂房采用首部开发方式,尾水洞出口布置在上田镇滑坡体上游。 卡拉水电站的开发任务为发电, 电站总装机容量 1020MW, 安装 4 台 255MW 的立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
2.2 招标范围和服务期限
(1)招标范围
卡拉水电站施工阶段工程建设重大或重要技术方案专题性咨询(或评审); 卡拉水电站重大技术问题年度咨询(或评审)服务;零星外派专家咨询(或评审) 服务。
(2)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卡拉水电站通过枢纽工程专项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审,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基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咨询单位水利水电专业或电力专业甲级资信证书;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独立开展过装机规模 1000MW 及以上 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不含抽水蓄能电站)的施工阶段技术咨询或勘测设计业绩(含已完成和 正在开展项目);
3.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担任过装机规模 1000MW 及以上水电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技术咨询或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等 职务;且正在担任投标人单位的副总工程师(或同等职务)及以上职务;
3.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6 联合体要求:无;
3.7 备注: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2 年 11 月 04 日 20:00:00 至 2022 年 11 月 09 日 20:00:00 (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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