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德州市、烟台市、济南市
1. 招标条件
本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罐体及附属设备打捆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烟台市、济南市
2.2 规 模: 本工程打捆采购项目均包括箱罐及阀门、水泵等附属设备,用于处理电厂脱硫废水。
2.3 标段划分: 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罐体及附属设备打捆预招标
2.4 交货地点: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45日内。
2.6 招标范围: 采购本标段内箱罐及阀门等附属设备供货、指导安装、调试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明材料)
(2)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火电厂水处理设备供货合同业绩(合同额均不小于200万元)。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和金额的关键页、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07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11月18日 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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