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信丰至南雄(赣粤界)高速公路新建项目机电工程已由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赣发改交通〔2020〕862 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以赣交许字〔2022〕36 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赣州交通控股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电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于信丰县小河镇的旗塘村附近,起点桩号K0+000,与大广高速公路赣定段(大广桩号K3096+639)设小河枢纽相交,经旗塘村、小河镇、长岭村、在仙水塘附近与大广高速公路复线交叉(复线桩号K81+457),并设置正平枢纽,经观音桥、笔架山、四角庄,终点位于界址镇寨背附近(赣粤界),终点桩号K13+920,与信丰(省界)至南雄高速公路起点相接。路线全长13.92公里。本次招标建安费约2800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机电工程全线道路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服务设施、供配电照明设施及隧道机电设备等的施工、缺陷修复及保修等。
2.3技术标准
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的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26米,设计速度为100千米/小时;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为1/300,其它桥涵和路基均为1/100;沿线设置安全、监控、通讯、收费、供电照明及养护工区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2.4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3月1日, 2023年9月1日完工,总工期6个月,联合试运行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类别,共1个标段,类别及标段划分详见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见附表二~附表九,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截至2023年1月17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系统”)发布的 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 机电序列 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截至2023年1月17日24时00分,未在 交易系统(交通工程子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开设交通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在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在交易系统完成采集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交易系统完成采集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等信息在截止时间后发生更改的,评标时以截止时间前采集的数据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1个类别仅需制作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对该类别下所有标段分别制作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最终的投标标段将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确定。
投标人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的规定:
3.3.1 信用系统内信用等级评价为AA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类别投标,最多可通过1个类别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信用系统内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类别投标,最多可通过1个类别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信用系统内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类别投标,最多可通过1个类别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信用系统内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类别投标,最多可通过1个类别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信用系统内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0个类别投标,最多可通过0个类别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3.3.2 信用系统内信用等级评价为AA级的投标人在机电工程中最多可投1个标段,且在该类别中最多可中1个标段;
信用系统内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的投标人在机电工程中最多可投1个标段,且在该类别中最多可中1个标段;
信用系统内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的投标人在机电工程中最多可投1个标段,且在该类别中最多可中1个标段;
信用系统内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的投标人在机电工程中最多可投1个标段,且在该类别中最多可中1个标段;
信用系统内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的投标人在机电工程中最多可投0个标段,且在该类别中最多可中0个标段;
3.3.3 信用系统内信用等级评价为AA级的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1个标;
信用系统内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的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1个标;
信用系统内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的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1个标;
信用系统内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的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1个标;
信用系统内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的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0个标;
3.3.4 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的其他规定: 无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关联企业组成员在参加具有多个标段的类别投标时,为满足第3.4款的规定,可能出现该类别的关联企业组成员不能全部获得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资格的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2月8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所投的单个类别仅需递交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递交该类别下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