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投五象海晖产业园一期围墙工程(重)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产投五象海晖产业园一期围墙工程(重)(工程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宁产投智创五象投资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0633-22403213BK32C1
建设
建设规模:围墙建设长度约935米,墙体高度、厚度及做法等详见图纸。
要求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产投五象海晖产业园一期用地红线范围内围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所有围墙基础土方挖方及边坡的修整,基础土方回填场内运输平整。②最终详围墙相关图纸。③围墙材料运输及清理工作。④基础开挖后抽水、排水工作(包括如泥塘抽水,雨季场地积水、其它周边地下水等处理)。⑤配合项目红线施工工作面及园区施工用出入口修整施工。⑥负责围墙施工区域内的测量、定位、放线工作。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如:施工排水沟、临时道路出入口建设及维护、安全保卫工作、临时施工围墙、车辆出入冲洗设施及设备、喷淋、洒水设施等)。⑧其它事项:配合招标它事项:配合招标人工程师下发的其他指令及招标人委托中标人办理土方挖运的一切手续(不增加工作酬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 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
4.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上午15时00分,地点为 开标厅(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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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x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