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石嘴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电化学储能电站(10MW/20MWh)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类型: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
项目实施地点:本项目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工业园区国投石嘴山20MWp(二期)光伏电站东侧。
项目概况:石嘴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电化学储能电站(10MW/20MWh)EPC总承包工程由国投石嘴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储能设施连续储能时长不小于2小时,储能系统容量为10MW/20MWh,储能装置以1回线路接入国投石嘴山光伏电站35kV母线。场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惠农区红果子工业园区,国道110线东侧,场区海拔约 1100米,场势开阔,地形相对较平坦。储能电站紧邻国道110线,交通条件便利。
标段/包名称:石嘴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电化学储能电站(10MW/20MWh)EPC总承包项目
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3-03-20 17:00
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3-03-27 17: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0
截标/开标时间:2023-04-13 09:30
开标形式:线上开标
工期(天):80
工期说明:暂定工期80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5.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厂址范围内测量;35kV线路接入、进场道路、消防及火灾报警、通信系统、控制系统设计;35kV开关站内314开关柜改造设计;二次系统设计(含通讯、远动等);储能电站实测建模、电气及土建施工图设计、计算书、设计优化或者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及现场服务等; 2.5.2 储能系统所有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验、验收等。主要包括储能电池舱系统、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能量管理系统、直流汇流设备、储能配套的一、二次系统(二次系统布置在35kV开关站二次室内)等。其中,储能电池舱系统具备独立的配电系统、冷却系统、照明系统、环境监测系统、温度控制系统、安防及安全逃生系统、应急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系统、自动控制和安全保障系统等。储能电池舱系统采用直流1500V方案,采用预制舱布置方式(非步入式); 2.5.3储能系统所有设备基础、储能区围栏及大门、电缆沟道、站内道路及碎石地坪、消防水系统等; 2.5.4 储能系统技术服务、培训直至交付生产,工程达标投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EPC总承包工作; 2.5.5负责对外协调,办理工程开工手续(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临时征(租)地工作,工程质量监督、并网验收、启动等相关手续办理; 2.5.6与35kV开关站内各系统(包含一次、二次、通讯、自动化等)的接入与调试; 2.5.7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 2.5.8分界点:以35kV储能开关柜(35kV开关站314开关柜)为招标范围分界点(本标段不含35kV储能进线开关柜采购,但需进行改造以满足接入,改造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供应商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储能系统集成商(须提供为储能系统集成商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或电池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境内至少具有1项电化学储能系统10MW/20MWh及以上的PC或EPC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范围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如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若提供的是电化学储能系统合同业绩,合同中未体现电化学,投标人可在业绩汇总表中进行描述,合同与业绩汇总表中均未体现,则业绩不予认可;
供应商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出具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须承诺以下内容: (1)设计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B证。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至少具有1项以下类型的EPC(或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或49.5MW及以上的风电项目,或10MW/20MWh及以上的储能电站项目,并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三个月( 2022 年6月(可含6月)以后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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