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凌城镇1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现对该 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凌城镇。
2.2 建设规模:100MWp/ (78.3MW 交流侧)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含110kV 升压站。
2.3 计划工期:2023 年 4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30 日, 184 日历天(具体 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睢宁凌城 100MWp 光伏发电工程 EPC 总承包工程,包含光伏发电场、 升压站(不含储能系统) 、进场(站) 道路 EPC 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勘 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服务(含前期专题、竣工及专项验收工作、各类 协调工作等) 等。EPC 单位带设计方案投标, 若与招标人提供的可研报告工程量 差别较大时(10%及以上) ,需提供详细说明或计算过程。 EPC 总承包工程具体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勘察:招标人只提供项目可研阶段光伏场区、升压站初勘与测绘成果 报告仅供参考。若招标人提供的初勘与测绘成果不满足要求, 需投标人自行完成 岩土勘察与地形图测绘工作。
(2) 设计:包含光伏发电场、升压站(不含储能系统) 的所有施工图纸设 计(包含初步设计报告) 、竣工图设计等全过程的所有设计及服务工作。所有设 计方案实施前应经招标人审查确认,并满足公司相关文件及审查要求。
(3) 采购:除甲供设备和材料(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二) 外的所有设备 和材料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 也包括 甲供设备和材料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 投 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须在招标人提供的供应商短名单中选择, 且不得是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
(4) 施工:包含光伏发电场、升压站(不含储能系统) 的所有施工内容及 配套设施(含场区梯坡改造修整、护坡治理、防洪、消能设施) ,也包含为落实 环评、水保、消防、安全设施等相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实施的项目。施工 检测部分包含升压站、光伏区试桩、工程桩检测、地基检测、施工期的地基沉降 观测等。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光伏 组件、支架、汇流箱、逆变器、箱变基础及安装工程, 接地工程, 道路工程, 集 电线路工程,升压站(不含储能系统)土建及安装工程等。
(5) 调试:项目调试、试验(含特殊试验、一次调频试验、电网要求并网 试验等) 及检查测试(含组件安装前性能测试和验收检测) 、系统调试、整套试 运和检修、消缺维护费用。所有场站设备接入大唐大数据集控中心, 区域运维中 心,江苏公司生产管控中心等,包含接入集控中心的调试。
(6)服务(含前期专题、竣工及专项验收工作、各类协调工作等):
手续方面:招标人只负责(a ) 取得项目备案、环评、水保、压覆矿、地灾 评估、接入系统设计、社会稳定评价的审批意见; (b) 签订融资协议或意向书、 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使用林(草) 地审核同意书、光 伏场区土地(水域) 租赁协议; (c ) 土地(水域) 勘测定界报告及土地手续办 理。投标人负责(a ) 以招标人名义办理并网协议、供电合同、购售电合同、发 电许可证、调度及供电手续办理; (b) 渔光互补专项方案、安全预评价、第三 方机构施工图审查、工程报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 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证书、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登记表、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 、施工所需临时用水及永久性生活用水、用 电、中断道路交通等许可和批准以及其它相关所有手续办理的工作(包括前期专 题报告编制并取得最终批复或备案手续) ; (c ) 人身意外伤害险、施工设备险、 工伤保险等(除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 手续办理。验收方面:投标人负责包含水保、环保、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 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档案竣工移交、验收和竣 工验收。招标人只负责升压站征地拆迁, 光伏区域(含场区内道路、集电线路) 的租 地费用, 投标人应负责配合完成土地测量丈量工作。此外所有的协调、赔付(包 含但不限于:建设期鱼塘赔偿、鱼塘改造、坟墓迁移及场地清理、植被恢复、青 苗补偿、税费以及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均包含在投标人范围内。投标人负责项目并网、试运、移交、质保、培训、后评估、审计配合工作以 及其它相关联的各项工作。
工作分界点:
(a ) 与送出工程分界点为:升压站出线门型构架,升压站围墙内设备、材 料、附件及建筑安装工程均含在本标段内(包含送出工程光缆引接、熔接、附件、测试等所有工作)。
(b) 与储能工程分界点为:本次招标范围内不包含储能系统设计施工,但 需完成 10MW/20MWh 储能进线柜设备安装。
(c ) 以升压站、光伏场区、道路、集电线路征租地界限为界面,升压站征 地红线、光伏场区、道路、集电线路征租地界限以内的所有施工工程。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工程,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 定的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含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疫情防控措施) 的固定总价。项目须通过江苏发电有限公司批复开工后,EPC 总承包合同方可生效。 EPC 总承包招标采购完成一年合同未生效,需重新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且具有电力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须 具有 2 个及以上 50MWp 级及以上光伏工程的 EPC 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 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竣工类证明材料等, 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2.1 其中,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满足建办 市﹝ 2021 ﹞ 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 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 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在本合同实施阶段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 目经理至少担过 1 个 50MWp 级及以上光伏项目主体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 (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竣工类证明材料 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2.1 其中,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满足建办 市﹝ 2021 ﹞ 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 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 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在本合同实施阶段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 目经理至少担过 1 个 50MWp 级及以上光伏项目主体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 (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竣工类证明材料 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2.2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三级和承试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及以上资质,满足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 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至 2023 年 4 月 10 日 17 :00 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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