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北佐-南山大道道路改建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氏县南佐镇北佐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元氏县南佐镇北佐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JPZB-2023-04; 2.项目名称:元氏县北佐-南山大道道路改建工程; 3.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4.工期要求:270 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2)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4)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03 00:00:00至2023-04-10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在“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并在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元氏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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