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公司厂区综合安防系统建设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丰城公司厂区综合安防系统建设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丰城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丰城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丰城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煤都丰城市境内,属尚庄镇辖区内,赣江之滨。距丰城市区10公里,距南昌市60公里,北接新梅一级公路,西连昌樟高速,东穿赣江大桥有105国道相倚。
2.1.2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划分:
招标范围:采用智能视频监控技术、生物识别门禁技术、出入口控制系统、入侵报警等多种技术手段,为丰城电厂厂区建设并完善一套安全、可靠、高效的电厂反恐防护,使厂区达到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二级标准(物防、技防),并完成与之相对应的各类评审验收(含上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公安部门)。
标段划分:第一部分为厂区综合安防系统建设;第二部分为厂区综合安防信息化建设。
2.1.3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限为:
合同签订生效后投标人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15天内完成产品到货准备,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产品及系统安装,该项目工期为180天,治安反恐二级达标相关内容竣工完成时间不得超过2023年6月30日;治安反恐二级达标验收完成时间不得超过2023年7月30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安防工程施工或信息化建设施工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20 1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