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德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迁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SCR系统EPC总承包,招标人为迁安德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迁安德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迁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SCR系统EPC总承包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819760
2.3建设地点:迁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区域。
2.4项目概况: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600t/d,年处理生活垃圾 21.9 万吨,采用 2×300t/d的垃圾焚烧线,配套 2×6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该项目工程已于 2021年12月投产。
2.5招标范围:
2.5.1招标范围:本次SCR系统是交钥匙工程,投标方需要全面负责系统整体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计、制造、供货、安装、土建施工、调试、试验、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最终交付等内容。
2.5.2本次招标设备实施KKS编码,投标人提交的最终图纸中所有设备及设备铭牌上均应标注统一编制的KKS编码。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标准)。
2.7 工期:3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需具有)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以上资质要求即可。)
3.3投标人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以下(1)或(2)的要求:
(1)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需具有1个日处理规模为300t/d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1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净化处理系统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以上业绩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04月17日至2023年04月21日17:30前(北京时间)前进行电子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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